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校科发院《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填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请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基金委邮件要求及时填写电子版计划书,并在学校截止时间前提交。院系科研秘书应及时审核本单位计划书,并及时将有问题的计划书退回修改。

一、计划书的提交的校内截止时间:

2023年9月5日16点:计划书电子版提交截止;

2023年9月18日16点:纸质材料提交截止。

二、相关纸质材料要求

1. 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的计划书方可打印。正式的计划书状态显示为“等待接受纸质”或“基金委已审核”。

2. 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

1)正式版计划书及申请书签字页盖章页(以上均为一式2份,双面打印)。若参与人含境外人员,且其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还需要将提交纸质知情同意函(一式2份)。以上纸质材料需装订,装订顺序为:1计划书,2知情同意函(若有),3申请书签字页盖章页(盖章页朝外)。

2)完整的申请书(1份,双面打印)。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承诺书》 1份

3. 纸质材料由各院系收齐后,填写《37000cm威尼斯公章使用申请审核单》(学院审核盖章)后到科发院项目处101或当代楼2楼13号窗口审核后盖章。计划书和申请书上都不要盖院系章。

4. 签字公章齐备后的纸质材料,须按照清单顺序分别进行排序,并统一交到科发院项目处101,同时报送的还应包括加盖了院系公章的计划书清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院系承诺书》。

三、填报注意事项

1. 今年集中审批的项目将使用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模板,分为预算制项目和包干制项目两种。

1) 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预算制项目)》模板的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NSAF联合基金项目。

2) 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包干制项目)》模板的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凡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须尽早安排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的盖章事宜,签字盖章页无版本号,无须等到基金委审核完毕。无论是否外拨经费,均须按照预算填报说明的要求,在预算说明书中注明合作单位的经费分配情况。如有经费外拨需要的,必须签订正式的合同,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存档)。请下载我校合作合同模版。

3. 其他支出需给出测算标准,预算中不可出现不能预测的费用。

4. 如果获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发生变化,且资助金额也有相应变化(如:面上申请最终获小额资助等),请项目负责人适当调整研究内容并在计划书中详细列出,同时还要注明内容变动情况。

5. 当审核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审核”时,如有必要,可直接联系院系科研秘书予以退回。

四、基金委常见退回原因:

1. 设备购置费请写明测算理由。

2. 请给出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人次以及劳务费发放每年月数。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国家规定,咨询费前两天每天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超过两天,以后每天减半。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科发院项目处

2023年 8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