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了方便老师,本次预算调整将分成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请本单位有预算调整需要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预算调整意见,填写电子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调整申请表》(附件1.1或1.2),经学院(系)审核后,由科研秘书发送到指定邮箱,交科发院和财务部预审核。第二阶段,科发院和财务部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递交正式的预算调整申请(附件2),经学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集中到科发院和财务处办理。